省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稳定和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强化政策宣传、分类指导、动态监测,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促进我省服务业恢复性增长、平稳健康发展。
为稳妥推进企业和集聚区复工营业,《意见》提出,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树牢“复工就是稳就业、营业就是稳经济”理念,分区、分类、分行业有序推动服务业企业和集聚区在防护措施到位、确保员工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复工营业,尽快科学有序恢复生产经营秩序。率先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商业零售、药品流通、电商平台等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密切相关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和商贸流通等服务业集聚区复工营业,加快推动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全面恢复。适时推动餐饮、住宿、洗染、美发、娱乐、医疗康养、家政等服务业企业复工营业,有序开放旅游景区、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服务场所。
越是面对复杂局面,越要善于化危为机。《意见》提出,要聚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发展平台经济、网络消费,支持商贸企业利用手机应用程序(APP)、小程序等方式维护和拓展业务,推动生活必需品、生鲜农产品、药品、餐饮等拓宽线上销售渠道,发展“线上下单、无接触配送”模式。引导发展无人零售、智慧药房、智慧药柜等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