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2点钟左右,一名男青年来到南京建宁路农贸市场上一摊位买咸鸭蛋,男青年挑了6个咸鸭蛋,单价是1.2元,应该付7.2元,可男青年表示没有两毛钱零钱,只给了女摊主7元钱。菜市场上讨价还价也是常事,可女摊主就是不肯让掉两毛钱,小伙子就把咸鸭蛋摆回去,说不买了。两人发生了争执,其间,女摊主还拿出一把水果刀比划,将小伙子三根手指划伤,鲜血直流。民警接到报警后,让小伙子先去医院治疗,并将女摊主带回派出所。经过诊断小伙子伤情无大碍,但伤口较深,愈合需要一段时日。经过调解,女摊主一次性赔偿2600元。为此女摊主后悔不已。(任国勇)